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
惠湾市监西处罚〔2023〕101号
处罚事由:
处罚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、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》第十条
处罚类别:
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
行政相对人名称:
惠州大亚湾万汇五金材料商行
行政相对人代码:
法人:
林淑琳
处罚内容:
1.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伍元整(¥95.00); 2.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元整(¥1510.00)。
罚款金额(万元):
0.151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(万元):
0.0095
处罚决定日期:
2023/05/05
公示截至期:
2026/05/05
处罚机关:
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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