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

惠湾市监西处罚〔2023〕101号

处罚事由:

处罚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、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》第十条

处罚类别:

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

行政相对人名称:

惠州大亚湾万汇五金材料商行

行政相对人代码:

法人:

林淑琳

处罚内容:

1.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伍元整(¥95.00); 2.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元整(¥1510.00)。

罚款金额(万元):

0.151
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(万元):

0.0095

处罚决定日期:

2023/05/05

公示截至期:

2026/05/05

处罚机关:

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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